国家树木赔偿标准价格表(2021年树木赔偿标准)
一、征收土地树木赔偿标准是什么?
征收土地书面赔偿需要根据树木的种类、大小以及当地经济状况来确定,国家并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,具体的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政府确定。下面列举几个地区征收土地果树的赔偿标准:
1、湖南省株洲市
《株洲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》
果树的赔偿标准为:苗期2000元/亩,挂果前30元/株,挂果后60元/株,零星果树苗按3元/株补偿。
2、四川省江油市
《江油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》
果树的赔偿标准为:幼苗(定值3年以内)6元/株,幼树(定值3年以上)15元/株,初果(挂果3-9年)150元/株,盛果(挂果10年以上)250元/株,衰果120元/株。
3、陕西省汉中市
《汉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》
果树的赔偿标准为:桃、杏、梨、葡萄、花椒、核桃、石榴、樱桃、柿子等不超过120元/棵,成片补偿最高限额为8000元/亩。
4、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
《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》
果树的赔偿标准为:优质水果、龙眼、荔枝等144元-3600元/棵,柿、桃、李、芒果、枇杷、杨桃、青枣、黄皮、优质番石榴、番荔枝、白榄、乌榄等品种90元-450元/棵,柑、桔、橙、柚45元-180元/棵,蕃木瓜7200-9000元/亩,蕉类7200-10800元/亩。
5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
《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》
果树的赔偿标准为:木瓜3-25元/株,芭蕉、香蕉3-45元/株,无花果、柠檬、石榴、梅子、万寿果、柿子6-100元/棵,火龙果10-350元/株,芒果树、杨桃树、柚子树、枇杷树、沙梨树20-400元/棵,龙眼树、荔枝树10-4000元/棵。
二、征收土地树木赔偿标准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
1、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,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制定。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,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,尊重农村村民意愿,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、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、合理的补偿,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,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。
2、树木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,征地时,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,应当酌情给予补偿;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,一律不予补偿。
3、树木一般是按棵树赔偿的,也有按亩数补偿的,品种不同、规格不同,赔偿标准就不同,而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,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参照各自情况制定一个赔偿标准,如果想知道每棵果树赔偿多少钱,可以查看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文件。
国家虽然出台了征地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,但无法做到全国所有地质赔偿都是统一的,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显然是不同的,地方政府也是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制订赔偿的标准的,但相关赔偿应当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。
这个没有统一的标准,因为地区不同,标准不同;就算地区相同,树木种类不同,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;就是树木相同,但是规格不同,补偿标准也是有所区别的。
一般来说,征地树木少的话补偿一块或者几块钱一株,多一点的话补偿几十元到几百元一株不等,如果是稀有树木,可能补偿上千元一株。具体补偿多少,还得看当地政府发布补偿政策文件。
具体如下:1、茶叶园、桑园、食用竹补偿6000元每亩,零星茶叶、桑树、食用竹补偿15元每丛;初产油茶山、毛竹山补偿5000元/亩,优质油茶山、毛竹山补偿6000元/亩,零星油茶树(大、中、小)补偿40、20、10元每丛;2、桔果树类(盛产、初产、中苗、小苗)补偿120、80、40、10元每株,葡萄、猕猴桃、吊瓜子、提子等(盛产、初产、中苗、小苗)补偿70、50、30、10元每株。